兩岸國際

美軍應對無人機威脅法律條文

根據美國法典第10編,國防部長可以採取必要措施或授權武裝部隊成員、國防部官員及民間職員,減輕無人機對某些設施或資產安全構成的威脅。措施分別是探測、識別、監控、追蹤無人機,包括攔截;警告無人機操作人員;干擾對無人機的控制;奪取、控制或沒收無人機;行使合理武力使無人機無法正常運作、損毀、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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