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警終認勒索台藝人收錢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女藝人安于晴早前指控在泰國旅遊時,遭當地警方無故勒索2.7萬泰銖(約6,430港元),泰國警方連日否認。曼谷市警方周一承認有警員收錢,將調查涉案金額及警員身份。
指示付款換免受調查
泰國傳媒引述消息披露,安于晴一行被搜出電子煙,事發當天在臨時檢查站的警員承認,曾經指示安于晴一行付錢,換取不接受調查。消息來源指出,安于晴的新加坡友人把勒索款項交予警員,警方一開始試圖掩飾事件,因為他們認為安于晴是外國人影響力小,同時沒有報案。
曼谷市警局專員盛沙旺召開記者會,證實案件目前調查方向與報道一致。他強調當天放走安于晴一行的警員將面臨懲處和法律行動。泰國皇家警察隨後宣布將成立紀律委員會,嚴防相關行為。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