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活佛建寺廟雲南廳官擇日判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前黨組成員、省紀委派駐省人大機關前紀檢組組長羅廷才,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去年9月被開除黨籍及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該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周日開庭審理該案及擇期宣判。省紀委監委宣傳部翌日播出專題片,指羅廷才騙取資金建寺廟、干擾基層政權工作、自封「活佛」。
呃扶貧金656萬
66歲的羅廷才2017年退休,去年2月受查。雲南省紀委監委查明他2013年至2018年利用職務影響,以建設家鄉基礎設施為由,向多個部門及單位申報扶貧助農專項資金,合共566萬多元人民幣(約656.6萬港元),同時擅自改變資金用途,違規在家鄉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馬關縣古林箐鄉瓢廠村建蓋寺廟並從事違法活動。此外,他還存在串通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參加合作社侵佔群眾利益等違紀違法行為。
專題片披露,羅廷才2012年自稱在馬關縣3次看見「佛光」,鼓動村民興建佛塔,翌年開始動工興建雲海寺,甚至自封為寺內十三尊佛以外第十四尊「活佛」,要求村民言聽計從;又吹噓自己是大官,可以守村「龍頭」,村民守村「龍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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