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徒早年曾因非法擁槍被捕
【本報綜合報道】陳友謹上周六在洛杉磯蒙特雷帕克市的舞廳槍殺多人。警方繼續調查他的行兇動機,又指他曾因非法持有槍械被捕。
寓所搜獲槍彈及滅聲器
洛杉磯縣警周一搜查赫米特鎮(Hemet)的陳友謹寓所,找到一支點308口徑步槍、數量不明子彈及自製滅聲器。
警方交代,陳於1990年因為非法持槍被捕。他在案發同日,在「舞星」舞廳連開42槍殺害多人,其後轉往另一家舞廳企圖再度行兇,但被在場的布蘭登‧蔡(Brandon Tsay,音譯)制止並搶去槍枝。加州州長紐瑟姆周一探訪布蘭登‧蔡及對方家人,讚揚前者是英雄。
赫米特警方透露,陳友謹本月曾兩度到警署,報稱遭詐騙、盜竊及有家人過去十多年試圖毒害他。他表示日後會帶同相關文件再臨警署,但之後再沒音信。陳於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間,曾開設一家貨運公司。他在2001年結婚,但5年後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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