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臘腸店無證 湖北漢求償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湖北省武漢市一名男子前年底數天內,多次到一間手工臘腸店購買臘腸禮盒,其後卻聲稱臘腸沒有生產許可證號,屬於「三無」產品,要求賠償;又到法院以消費者權益受損為由,起訴臘腸店老闆,最終去年底被法院裁定敗訴。
內地傳媒周四報道,原告趙鵬(化名)前年12月11日,到43歲女子胡志紅開設的臘腸店花240元(人民幣‧下同,約277港元)購買臘腸禮盒,翌日更一次過花7,100元(約8,200港元)購買30盒臘腸。然而,趙男不久後上門投訴,聲稱因臘腸屬於「三無產品」而要求賠償。去年6月,他在武漢市礄口區法院起訴胡女,要求她退款7,340元(約8,480港元),以及支付7.34萬元(約8.4萬港元)懲罰性賠償金。
稱不適用於預製包裝食物
法院認為,臘腸屬於武漢市冬季節令食品,手工臘腸為現製現售食品,不屬於預製包裝食物,因此不適用預製包裝食品的標籤規定,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趙男其後上訴,經過兩審終審,武漢市中院早前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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