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女友案纏繞39年 終獲清白
【本報綜合報道】甘肅省隴南市徽縣1984年發生一宗兇殺案,當年22歲的男子郭尚仁被控姦殺女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經歷一審被判死刑、發回重審改判無期徒刑、再發回重審取保候審等。內地傳媒上周六報道,徽縣公安局上周一向事主發出《終止偵查決定書》,背負39年的「嫌犯」身份終獲取消。
在囚10年 家人遭指指點點
原隴南地區中院1989年8月重新審理後認為,該案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甘肅省檢察院原隴南分院。檢方1994年將案件退回徽縣公安局,發出法律意見。惟案發被捕至走出看守所,郭男已經被羈押長達10年兩個月。郭男2011年和2012年分別向隴南市中院和甘肅省高院申請國家賠償,但有關部門以「該案刑事訴訟程序尚未終結」為由駁回。郭男目前已婚及育有兩女一子,但「嫌犯」身份未解除,孩子經常聽到別人的閒言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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