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江歌室友成被執行人須賠款

江秋蓮 江秋蓮
江秋蓮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籍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遇害案,其母江秋蓮以生命糾紛權控告兇手前女友、江的室友劉鑫(後改名劉暖曦)未對江施救,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判劉賠償江母69.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9萬港元)。江母在最後期限內未收到劉的賠付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周四顯示,劉已成被執行人。
江母周二透露,她當天詢問城陽區法院是否收到劉鑫的賠償金,法院回覆稱經查詢顯示暫未收到。江母表示,她已向城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審核會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江母的代理律師黃樂平曾表示,依據法律規定,劉鑫應在周一之前完成賠償,否則江母可在周二起兩年內向一審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涉及金額83萬元
江母周三晚通過個人微博表示,其訴劉鑫案申請強制執行,目前通過審核已經立案。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劉鑫已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1.94萬元(約83萬港元),立案時間為周三,執行法院為城陽區法院。
劉 鑫劉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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