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圍毆欠債少年 兇徒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一名少年因欠人8,000元(新台幣‧下同,約2,000港元)債務,被債主找來的3人圍毆、噴漆噴全身,甚至以草梗強插肛門並拍照。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等罪,判涉案男子7年半到10年2個月不等的刑期,全案定讞。
16歲受害少年被債主徐姓少年記恨,隨後徐男找來陳姓、楊姓和謝姓男子幫忙追債。他們2020年4月21日凌晨1時許,先搶走少年的手機,再以棒球棍和頭盔毆打他,其後更要求他脫衣並以草梗性侵他,再將其從五股疏洪公園的草坡上踢下後繼續凌虐羞辱。最後事主自行爬到路邊,經旁人報警求助送醫救治。陳、楊二人又涉嫌威嚇並毆打另一名白姓少年,並勒索3萬元(約7,500港元)。
高等法院更一審以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凌虐、故意對少年犯結夥攜帶兇器強盜等罪,分別判陳男10年2個月和8年2個月徒刑,判楊男10年和8年徒刑,以及謝男7年半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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