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面前殺妻 台中男囚逾14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一名男子與妻子鬧離婚,在街上因小孩撫養問題爭吵,氣憤下在5歲兒子面前以利刃刺死妻子。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囚14年8個月,對死者母親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索償,被告須賠約251萬元新台幣(約63萬港元)。
42歲陳姓男子有毒品前科,他與57歲林姓女子2018年結婚,其後兩人因感情生變而分居,希望離婚。林女去年3月15日到陳男住處收拾東西時,欲接走兒子照顧,卻與丈夫再生口角。她騎上電單車打算離開時,突然被丈夫勾頸強拉落車,再被對方以摺刀猛刺左胸口致死。
就小孩撫養問題行兇
法院認為陳男持刀攻擊手無寸鐵的妻子,下手兇狠足見殺意甚堅,犯後藏匿兩天且諸多狡辯,依上述刑罰判處。另外,考慮到死者母親年邁要照顧3名孫子,法院判處陳男需要賠償喪葬費、撫養費、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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