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44犯製售毒品罪成 6人判死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周二報道,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宗重大系列毒品案件一審宣判,案件涉及的44名被告全部罪成,其中6人判死、8人判死緩。
兩人涉洗錢5721萬
法院去年12月31日審理認定,被告王先福、唐曉波、王銀林2008年開始合謀在四川省南充市、廣元市等地製售數百公斤毒品,獲取數千萬元人民幣利益。王先福、唐曉波又利誘親朋近鄰製售毒品,二人亦共同組織實施製售毒品6次,2017至2020年製售約543公斤毒品。其餘多名被告涉及製售冰毒,數量由數十公斤到超過500公斤。唐曉波和王銀林也涉及洗錢,合共接近5,000萬元人民幣(約5,721萬港元)。
法院根據各被告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王先福、唐曉波等人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銀林等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7人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獲刑15年以下,並處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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