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兇手前女友眾籌遭禁言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籍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遇害案,其母江秋蓮以生命糾紛權控告兇手前女友劉鑫(後改名劉暖曦)未對江施救,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月底二審維持判劉賠償江母69.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9萬港元)。劉在網上就賠償金發起募捐籌款,周三消息指其微博帳號因違反社區公約,處於永久禁言狀態。劉鑫周一晚上在微博發文表示自己正在經歷網絡暴力,一度想自殺,希望給自己時間和空間湊齊賠償金;又稱如果有人願意幫助,會叩謝他們,「一筆筆記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機會報答」。
發文獲2.9萬打賞
翌日下午,該段文字改成「該我自己承擔的我一定承擔。我有手有腳,我不怕吃苦,甚麼髒活累活都可以幹」。
內地傳媒指出,劉鑫該篇文章開通打賞功能,截至周二下午有數百人打賞,合共收到2.56萬元(約2.9萬港元),但其後關閉打賞功能。江秋蓮周二在微博發文稱,劉鑫屢次因違規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註冊新帳戶,並持續在網絡發布歪曲事實的文章,還對法院判決的賠償金發起網絡募捐,申請管理員關閉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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