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套賣淫播毒 愛滋女囚1年4個月
患病沒告知 恩客中招
湖南省長沙市一名女子早前明知自己身患愛滋病,繼續從事賣淫工作,甚至與恩客大玩無套性交(意即不戴保險套進行性行為),結果導致他人染上人類免疫力缺乏病毒(HIV)。內媒周二報道,女子近日被雨花區人民法院判處傳播性病罪成,判入獄1年4個月及罰款5,000元人民幣(約5,600港元)。
案情指今年9月21日下午,尹姓女被告和曾姓男子在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的住所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期間未有戴上避孕套。兩人雙雙落網,經雨花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尹女被湖南省疾控中心確診HIV陽性(愛滋病),且一直在醫院治療並領取治療藥物,卻無告知對方自己是愛滋病患者。
針對尹女的行徑,法院認為她明知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行為,有關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雨花區法院對尹女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並罰款。法官指出,對他人惡意傳播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同時,每個人都要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健康防護,避免受到性疾病的侵害。
可構成故意傷害罪
《愛滋病防治條例》第62條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或愛滋病病人故意傳播愛滋病,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感染愛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構成故意傷害罪(重傷)。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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