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女子同婚案 台北將宣判
【本報綜合報道】化名「貓貓」的台灣女子與化名「阿雪」的香港女子前年在美國註冊結婚,一度獲台灣台北市信義區戶政所登記同性婚姻,但隨後遭撤銷。二人不服,於是向戶政所、移民署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於周四宣判。
貓貓和阿雪於2019年7月在美國結婚,同年8月5日到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順利登記結婚。
美國註冊 戶政所一度准登記
兩人在辦理阿雪依親來台居留程序時,移民署認為她雖持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但仍是香港人,所以否決申請,並發函給戶政所。戶政所則認為阿雪應是香港居民,依法還不能在台灣登記同婚,依職權撤銷婚姻登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案件,其中撤銷婚姻登記部分,日前辯論終結定於周四宣判,依親居留部分仍在審理中。台灣《同婚專法》規定,台灣人若與同性別外國人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只要對方所屬政府開放同婚即可登記,相反則無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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