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逾億元 前鶴崗市長死緩
【本報綜合報道】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前副書記、市長梁成軍被控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昨作出一審公開宣判,黑龍江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依貪污罪判處梁死刑,緩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沒收全部財產
被告2013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鶴崗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合共逾一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1億港元);2011年至2016年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及晉升等事項幫助有關單位及個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666萬多元(約752萬港元);2015年至2016年濫用職權,違規向企業出借政府資金,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6,000萬元(約6,771萬港元);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有價值2,693萬多元(約3,039萬港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法院認為梁成軍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除了貪污罪判處死刑緩刑外,受賄罪判囚10年半,罰款100萬元(約113萬港元);濫用職權罪判囚5年、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囚5年。當局對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貪污部分發還被害單位,受賄部分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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