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內地智能合成等服務 須數據標識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提供了智能對話、合成人聲、人臉生成、沉浸式擬真場景等生成或顯著改變訊息內容功能的服務,要顯著標識避免混淆及誤認。
上述規定制訂目的依據、適用範圍、部門職責和導向要求、深度合成服務的一般規定、深度合成數據和技術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相關用語的含義。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社會公共的利益。
對於近年深度合成技術快速發展,被不法分子用於製作、複製、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內容,出台規定防範化解安全風險,提升監管能力水平。
定期審核評估驗證
規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和技術支持者,加強訓練數據管理和技術管理,保障數據安全,不得非法處理個人資料,定期審核、評估、驗證算法機制機理。規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對使用其服務生成或編輯的內容,應該添加不影響使用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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