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潛逃4年 清潔隊長違規停車落網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淡水區公所清潔隊前代理隊長胡銀樹,因收取清潔設備訂單廠商的回扣達141.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5.9萬港元),被判囚17年,卻在入監前潛逃,至今已4年。他上周五上午因違規停車被盤查,意外被發現並當場逮捕歸案。
據法院判決,胡銀樹自2008年4月16日起,擔任淡水區公所清潔隊代理隊長,然而卻利用垃圾車、傾卸式抓斗車、多功能高壓沖吸清溝車等7項採購方案,向廠商收取巨額的回扣,還讓廠商「一車兩賣」而導致區公所需要額外支付逾232萬元(約59萬港元)。
檢方聲請沒收7.5萬保證金
高等法院後來依貪污罪,判胡銀樹監禁17年和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之後再駁回其上訴,檢方通知其發監執行時卻發現他已失蹤多時,於是通緝他。檢方日前向法院聲請沒收他當年繳納的30萬元(約7.5萬港元)保證金,法院亦裁准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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