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保母虐童重囚 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宜蘭縣一名無牌保母去年與丈夫多次以不同手法虐待一名女童,導致幼童成為重度身心障礙患者,二審被判囚10年6個月。當地傳媒周二報道,兩人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受僱照料女童與夫齊犯案
案情指,曾姓保母去年2月1日受僱全日照顧一名5歲蘇姓女童,卻多次虐待對方,手法包括拉扯頭髮,命令跪在地板舔地板上穢物,以及長時間不給予食物等。至於曾女許姓丈夫則喝令女童跳高,也有施以體罰。
去年3月5日,女童送院後被發現身體多處受傷,其腦部因受損嚴重而出現水腦症及意識改變等。經一審,曾女及許男分別獲判監9年和8年,至二審需賠33萬新台幣(約8.25萬港元)慰問金。由於兩人未與女童家屬和解,所以被判監禁10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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