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夫赴陸一去不回 妻獲判離婚

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事主離婚。 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事主離婚。
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事主離婚。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傳媒周日報道,桃園市一名男子婚後前往中國大陸工作,久久未與妻子見面,甚至提議對方向法院申請離婚。桃園地院近日裁定,兩人獲判離婚。
成婚5年 分居3年
判決書指,女子與丈夫2014年成婚,男方2019年初前往中國大陸工作,僅於同年9月返回台灣一次。在此期間,由於丈夫多次向其傳送希望離婚訊息,女子向法院申請離婚。法官稱,由於男方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所以依法認定女方說法為真,確認雙方分居3年,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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