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江歌遇害案二審 江母未出庭

「江歌案」二審第二次開庭。(中新社圖片) 「江歌案」二審第二次開庭。(中新社圖片)
「江歌案」二審第二次開庭。(中新社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籍女留學生江歌2016年在日本遇害,兇手前女友兼江的好友劉鑫(現名劉暖曦)因未施救,法院一審判她賠償死者母親江秋蓮69.6萬元人民幣(約86萬港元)。相隔9個多月,案件昨日在山東青島市中級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江母未有出庭。
被指基於特定主客觀原因
江母訴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昨日下午舉行庭審。劉鑫及代理律師下午1時40分左右進入法院,但江母未有現身。內地傳媒其後獲悉,江母基於特定主客觀原因,她與兩名代理人都不參加當天的庭審。
江母表示已經向合議庭說明,此前就此案的事實與法律相關問題充分表達他們的意見與主張。此次庭審距離2月16日第一次開庭已久,她表示已經撐不下去,再次懇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盡快宣判,以告慰女兒在天之靈。
江歌(右)生前與母親江秋蓮(左)合照。江歌(右)生前與母親江秋蓮(左)合照。
江歌(右)生前與母親江秋蓮(左)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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