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癌父求減刑 台男維持監16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一名男子懷疑照顧癌症父親壓力大,導致情緒不穩,去年用13厘米長的菜刀猛砍對方致死。涉案男子事後因家暴殺人罪一審判囚16年,他上訴提出精神抗辯要求減刑。法官不採信其辯詞,二審維持原判。
提出精神抗辯失敗
台媒上周六報道,涉案鄧姓男子平日照顧起居罹癌末期的父親,去年11月1日用菜刀猛砍父親胸口多刀,其後乘坐電單車逃走。他被判刑後不服上訴,主張涉犯殺人罪缺乏證據,沒有目擊證人與現場錄影,又指自己被診斷有妄想型思覺失調長期住院,心智退化如未成年小孩,主張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
二審判決指出,根據路口閉路電視等證據,均可以佐證鄧男犯行明確。經醫院精神鑑定,也認為他辨識行為能力未達到顯著降低,難以認定精神上達到可以減刑程度。考量他沒有前科,無業靠政府補助生活,認為一審量刑16年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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