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梅毒仍嫖娼 廈門男被控播性病
【本報綜合報道】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檢察院周三發布起訴書,對一名王姓男子在明知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仍然兩度嫖娼,以傳播性病罪提起公訴。
兩賣淫人員未有感染
起訴書指,被告王××2019年12月經廈門市某醫院確診患有梅毒,並分別前年1月6日和7日在市內另一醫院接受抗炎治療,但後來未繼續治療。他明知自己患梅毒且發生性行為可以傳染該病下,同月29日下午兩時許與某酒店內與謝姓賣淫人員進行性交易,翌月23日晚上7時許在暫住處與另一張姓賣淫人員進行性交易。過程中,兩名賣淫人員均有使用避孕套,其梅毒抗體均顯示無感染。
王男今年5月25日接到民警電話通知,自行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檢方認為他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0條,犯罪事實清楚而證據充分,應以傳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惟他如實供述罪行並認罪認罰,起訴書建議判處監禁半年,緩刑一年以及罰款3,000元人民幣(約3,2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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