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疏忽誤殺半歲嬰 保母判賠48萬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持牌保母4年前受託照顧未滿6個月大的男嬰,期間疏忽令嬰兒頭部受重擊致死。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該名保母要向男嬰父母各賠償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4.4萬港元),合共200萬元(約48.8萬港元)。
當地傳媒周二報道,覃姓保母持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2018年3月1日起受李姓嬰兒父母所託,平日中午12時至晚上7時照顧李童。同年6月25日,她移動李童時不慎強力撞擊他的左額,送院急救,李童死於傷害致腦髓腫脹瀰漫性壞死。
過失致死囚3年半
台北地院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覃女入獄9年,二審改判過失致死,囚3年6個月。
民事方面,李童父母求賠償醫療費扶養費合共892萬元(約217萬港元),法院考慮李童父母精神確實遭受極大痛苦,判覃女賠償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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