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美民運領袖命案 冤獄兩人獲賠2.8億元

馬爾科姆 馬爾科姆
馬爾科姆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著名黑人民權領袖馬爾科姆(Malcolm X)1965年遇刺身亡,案中兩名被告去年獲紐約州最高法院推翻定罪,他們的代表律師周日透露,州及紐約市向兩人合共賠償3,600萬美元(約2.8億港元)。
另一人已認涉案
阿齊茲(Muhammad Aziz)與伊斯蘭(Khalil Islam)1966年被指涉及謀殺馬爾科姆受審,其後被定罪入獄,兩人先後在1985年及1987年獲釋,共服刑超過20年。他們一直否認控罪,並批評司法系統有種族歧視成分。直到去年11月他們才獲證明清白,惟伊斯蘭早在2009年去世,終年74歲。
阿齊茲與伊斯蘭家屬各索賠4,000萬美元(約3.1億港元),最後紐約市同意賠償2,600萬美元(約2億港元)讓雙方平分,而紐約州政府亦向阿齊茲及伊斯蘭的家庭各付500萬美元(約3,900萬港元)。他們的代表律師指,馬爾科姆遇害讓全世界都感到傷痛,卻造成對兩名無辜者的錯誤定罪及判監。
馬爾科姆被3人槍殺,除了阿齊茲與伊斯蘭外,另一名被告初時亦否認控罪,但其後承認涉案,並指阿齊茲與伊斯蘭與案件無關。
阿齊茲阿齊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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