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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刺燒死情敵 廠工囚終身

洪振凱(中)判囚終身。 洪振凱(中)判囚終身。
洪振凱(中)判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南科學園區去年12月29日發生情殺案,男子洪振凱因不滿胡姓前女友與葉姓同事交往,持刀刺葉男再放火燒死對方。庭審期間洪男否認故意殺人,還當庭下跪磕頭道歉。檢方認為洪男手段兇殘,犯案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性,請求判死。台南地方法院周二以殺人等罪,判洪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在南科某科技廠任職的31歲洪男,認為37歲葉姓同事介入他和胡姓女友之間,因此心生不滿。案發當天清晨,洪男趁葉男下班兜截對方,二人爆發衝突,洪男持刀猛刺葉男7刀後,再駕駛對方的電單車載葉男離去,其後放火將對方連人帶車燒死。案發後3小時,警方迅速偵破案件。
洪男庭審時表示,帶刀是為防身,沒有殺人犯意。他又辯稱,當時只知刺了死者一刀,不知道有沒有刺中。但檢方認為洪男行兇手段較台南殺警案更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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