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連捅60刀殺女友 台男上訴駁回

最高法院(圖)駁回辯方上訴。(中時電子報圖片) 最高法院(圖)駁回辯方上訴。(中時電子報圖片)
最高法院(圖)駁回辯方上訴。(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竹縣一名林姓男子持刀前往李姓前女友工作的按摩店要求復合未果,連捅60刀殺害女方。林男犯案後持刀自殘尋死,警方獲報到場把他送院,搶救後並無大礙。法院一審和二審均依殺人罪,對林男判處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台媒上周五報道,判決書顯示,林男與李女原本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兩人2020年6月19日因瑣事發生爭執,女方遭男方徒手傷害及持刀恐嚇,事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暫時保護令並搬離同居處。林男心懷怨恨,陸續撥打上百通電話騷擾女方,隨後更持刀施襲,女方最終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不接納服藥犯案求減刑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後,林男在庭審中辯稱,因遭李女恐嚇將對他家人不利,才一時氣憤殺人,並指案發前服用大量安眠藥導致精神恍惚,請求減輕刑罰。法院二審判決稱,林男辯詞不可採信,行兇過程足以認定其手段兇殘無情,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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