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昂山貪污罪成判監 刑期增至26年

昂山淑姬被判貪污罪成,再度加刑。 昂山淑姬被判貪污罪成,再度加刑。
昂山淑姬被判貪污罪成,再度加刑。
【本報綜合報道】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淑姬昨獲判處兩項貪污罪罪成,各判監禁3年並同期執行,即代表累計刑期增至26年。她的支持者質疑軍政府舉動帶有政治動機,目的是阻礙其參與明年選舉。
昂山擬上訴
檢方指控昂山2019年及2020年收受一名建築商人賄款,合計55萬美元(約429萬港元)。在昂山執政期間,行賄者在曼德勒獲得餐廳、醫院、港口及酒店等重要發展項目。昂山否認控罪,計劃提出上訴。
自緬甸軍方去年發動政變後,77歲的昂山被一直扣押。她此前已因涉嫌非法擁有通訊器材、違反國家機密法、選舉舞弊及煽動叛亂等罪名,遭法院判監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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