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07年涉殺的哥台男獲改判無罪

林金貴獲判無罪。 林金貴獲判無罪。
林金貴獲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市男子林金貴早年被控2007年涉嫌槍殺一名的士司機,在再更審獲判無期徒刑,至周二獲高雄高分院改判無罪,他在庭上聽審時一度激動得啞口無言。全案目前仍然可以上訴,冤獄團體呼籲檢方放棄行動。
兩度判囚終身
案情指,一名王姓司機2007年5月9日在高雄鳳山被人發現陳屍的士內。根據多人證詞,檢警認定林金貴行兇殺人;一審至最高法院均認為他殺人而判處無期徒刑。然而,林金貴姊姊找出一張弟弟在案發前兩個月所拍攝的照片,證明林男與兇手並非同一人,高雄高分院再審最終改判無罪。
檢方事後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再審更一審認為林男擁槍,加上照片光碟也非原始檔,只能夠證明光碟燒錄時間為案發前兩個月,真正拍照時間可能更早,所以再次認為林男正是兇手,2020年12月改判無期徒刑。
經再一次上訴後,最高院去年11月質疑林金貴有否審判外自白等原因,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審理。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周二宣判,合議庭認定林男並非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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