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桶屍案 情侶兇手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高雄捷運橋頭糖廠站前空地2020年發現桶屍,警方調查發現吳姓男子和熊姓女友涉嫌殺害林姓女子,並以鹽酸毀屍滅迹。法院二審曾經將吳男刑期加判至囚19年7個月,熊女判囚17年8個月。當地傳媒上周五報道稱,兩人不服上訴,案件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決定駁回上訴定讞。
案件發生於2014年,吳男和熊女得知在鳳山經營卡拉OK的林女打算退休,遂由熊女支付押金後接手。詎料林女事後得知房東不願續租,到店內當面告知情況後,反遭兩人毆打。吳男等人不滿前期投入裝修店舖的心血和成本白費,與林女發生肢體衝突,並將她拘禁在店內房間。
屍體放膠桶 倒入鹽酸水泥
事後該對情侶欲將林女拋棄在偏遠地區,惟後者在他們尋找棄置地點期間傷重死亡。吳男和熊女發現後決定把死者遺體放入塑膠桶內,倒入鹽酸後再以水泥蓋桶。直到空地主人除草時挖破塑膠桶,事件才東窗事發。法院一審和二審以吳男、熊女共同犯私行拘禁、共同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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