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絲批捅傷乘客 釋囚維持判刑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一名殺人罪男釋囚,去年駕駛的士時不滿乘客醉酒鬧事,掏出螺絲批狂捅對方頭及頸11下;受害人保住性命,但必須長期依賴藥物及拐杖。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裁定殺人未遂罪成,維持判囚7年10個月。
台灣傳媒周四報道,男子李健忠去年4月4日凌晨駕車時不滿乘客亂踢座椅,遂用螺絲批施襲,見對方倒地無力反抗後,更出腳猛踩乘客上半身、揮拳狂毆頭部。李男庭上辯稱,是乘客的無禮行徑讓他想起家暴父親,叫對方落車無果更反被打一拳,於是還擊。
開車糾紛前科纍纍
李男開車糾紛前科纍纍,一度被提報流氓;2006年9月再因狠刺迎頭車司機38刀致死,被判囚14年8個月;至2019年5月假釋出獄。一審認為他品行不佳,裁定殺人未遂判囚8年。二審高等法院指被告與乘客素不相識,且李男有報案求救,認定沒有直接殺人故意,改判7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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