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協前主席 涉違紀撤職受查
【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昨日通報,山西省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李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相關部門立案調查後,再被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
通報顯示,李佳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除上述處罰外,他被降為副省部級,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當局同時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打探黨風 收受貴重禮品
李佳被指在黨內選舉中搞變相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違規打探黨風廉政意見情況,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貴重禮品。
資料顯示,現年61歲的李佳是遼寧省大連人,長期在遼寧科技系統工作,曾經出任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遼寧省副省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兼組織部部長,山西省政協主席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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