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選舉下周登記 需申報財產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中選會昨日發布今年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公告,自下周一起至下月2日,由各地選委會受理候選人登記。該部門強調,候選人登記時需繳交財產申報表。
候選人需限期內交齊文件
中選會昨日發新聞稿指,登記地點為候選人戶籍地選委會指定地點,候選人申請登記相關表格文件,已上載中選會及各地選委會網站,供候選人下載使用。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登記為候選人時,應具備選委會規定的表格文件及保證金,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登記的選委會辦理。表格文件或保證金不合規定,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者,不予受理。
中選會強調,依選罷法規定設立的政黨,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的政黨推薦書,在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內,向選委會辦理登記。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