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市場價格 大慶市禁6行為
【本報綜合報道】為穩定防疫用品及日常必需品的市場價格秩序,黑龍江省大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關於維護全市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書》(下稱《告誡書》),它列明6大價格違法行為,提醒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最高可罰款573萬
內地傳媒周一報道,列明的違法行為分別是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資訊,哄抬價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他人與其交易;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除生產自用外,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不正當價格行為。
經營者如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被責令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同時罰款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5,737港元)。此外,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最高可以被罰款500萬元(約573.7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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