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虐死1歲女童 台保母維持囚9年半

最高法院駁回保母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保母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保母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一名曾姓保母4年前受託照顧一歲邱姓女童,竟用硬物重擊對方頭部並劇烈搖晃,女童因頭部外傷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並因後續併發症而死亡。地方法院一審判囚8年,二審增加刑罰改判囚9年6個月;保母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書顯示,曾女領有合格保母技術士證,2018年照顧邱女時,因自身情緒失控虐打對方洩憤,導致邱女受傷嚴重。曾女因擔心上述行為曝光,遲遲未將其送院治療,女童最終變得呼吸緩慢、嘴唇發紫,傷勢愈來愈嚴重。親生父母得悉後迅速把女兒送院搶救,惟最終傷重不治。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為,曾女至今未就民事部分作和解或賠償,亦未獲得死者父母的原諒,且對方請求判處無期徒刑。法院二審最終決定加重刑罰,最高法院隨後駁回曾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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