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圍毆活埋21歲男 甘肅拘8未成年人

事主(右下)被多人毆打導致昏迷。 事主(右下)被多人毆打導致昏迷。
事主(右下)被多人毆打導致昏迷。
不滿女友遭跟蹤 糾黨報復
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一名男子上月底失蹤,縣公安局周二通報刑事拘留8名未成年人,包括1名14歲的主犯,他們涉嫌毆打事主導致其昏迷後活埋,期間更拍攝部分過程。警方根據證供在一處山坡尋獲遇害人的屍體。
通報表示,公安局上月30日接到居民報警,稱其21歲毛姓兒子前一天下午外出後失蹤。公安局迅速展開查找及相關工作,上周一凌晨獲得事主疑似被侵害的線索後,立即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展開偵查,當天把所有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律師指故意殺人 未成年亦有刑責
調查後發現,受害人生前經同學介紹結識14歲郭姓主犯的女友,郭男不滿女友被毛男跟蹤而產生報復念頭,糾集吳某等一批未成年人上月29日至30日多次毆打事主,有人更拍攝過程。各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網上流傳影片顯示,毛男當時被命令脫下上衣,遭幾名男子拳打腳踢,一名女子在旁拍下施襲過程。有消息指,郭男的女友是先勾搭毛男,再向郭男告狀。
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但內地律師指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就必須要對受害人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
去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規定,已滿12周歲但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應該負上刑事責任。
律師指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故意殺人,具體以哪項罪名定罪量刑,需要根據案件細節確定,但組織者、策劃者、領導者量刑會更重。本報綜合報道
網上流傳打人者就讀永昌縣第五中學。網上流傳打人者就讀永昌縣第五中學。
網上流傳打人者就讀永昌縣第五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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