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南京女大學生 被判死3人申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江蘇省南京市女大學生李倩月2020年遇害身亡,其涉案男友洪嶠和另兩名男子張晨光、曹澤青,月初被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其中張曹兩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內媒周一報道,3人已提出上訴。
男友認為自己無罪
報道指,死者李倩月的父親得悉,洪嶠、張晨光及曹澤青已提出上訴,其中洪男上訴理由是認為自己無罪,而餘下兩人則認為法院一審量刑過重。
有網民估計,洪嶠上訴的背後原因是希望拖延時間,讓自己多活幾天。
法院早前審理查明,洪嶠與終年21歲的李倩月是對戀人,雙方之後發生矛盾,男方因此產生殺害對方之意,遂開始與張晨光及曹澤青討論殺人計劃。洪嶠等人前年7月6日選定雲南省勐海縣普洱茶公園犯案,於3天後成功在上址殺害李倩月,同時埋下遺體。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