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瓦努阿圖私吞資金罪成 華籍前記者李建軍監4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瓦努阿圖傳媒上周四報道,中國籍記者李建軍早前被瓦努阿圖法院裁定12項私吞資金罪名成立,涉及金額達到1,100萬元(瓦努阿圖瓦圖‧下同,約73.9萬港元),獲判處監禁4年半,同時沒收多項違法所得物業。
曾舉報華潤高層涉貪
案情指,李建軍騙取3名中國外籍人士信任,說服對方購買位於瓦努阿圖首都維拉港的物業,最終取得金錢。惟他沒有協助眾人購買物業,反而購入數輛汽車,並用500萬元(約33.6萬港元)購入一個物業據為己有,成交價遠低於估價4,000萬元(約269萬港元)。
李建軍是《山西晚報》前記者,2013年實名舉報華潤高層貪腐,他當年8月5日前往香港廉政公署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涉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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