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者住所遭破門 荔灣區府道歉補償
一句排查強闖 終認粗暴不當
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日前有住戶完成隔離回家後,發現住所被社區人員強行破門入屋排查、消毒,門鎖損壞並貼上封條。區政府昨日承認做法簡單粗暴、忽視住戶感受,傷害群眾感情,負責人向住戶道歉並會補償。
事發本月8日,荔灣區海龍街道在核酸檢測篩查發現邦華星際公寓住戶中有染疫人員;根據防疫要求及風險研判,該公寓兩棟為高風險區域。惟翌日發現除了已經轉送隔離人員外,仍然有密切接觸者隱匿家中,其中有人當晚檢測出確診。本月10日凌晨,海龍街道、社區居委會、物管工作人員對重點樓層84戶住戶再次應急排查,在全程拍攝下,逐戶開鎖排查後在大門貼上封條;全面圍蔽樓棟外圍,24小時強化保安,確保住戶財產安全,並陸續為住戶安裝新門鎖。
佛山男無報告接觸史遭查
惟上述破門排查的做法引起住戶不滿,荔灣區政府回應時表示,海龍街道負責人向住戶逐一道歉、承認錯誤、承諾補償;又稱對在疫情防控中發生這種簡單粗暴的錯誤行為深感痛心,向住戶和公眾誠懇道歉。事發後,荔灣區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展開全面深入調查,同時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同時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表示堅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內地傳媒報道,《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規定,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場所和物品,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衞生要求,進行嚴格消毒處理;拒絕消毒處理的,由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強制消毒處理。部分住戶本月15日已經結束隔離回家,不存在「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此外,涉事住戶沒有收到提前通知和事前徵求意見,所以「拒絕消毒處理」這個強制入戶的前提條件不成立。
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上周六通報,當地近日出現多宗本土疫情,相關部門本月9日開始排查,發現一名48歲楊姓男子曾經接觸確診患者,被列為密切接觸者,但他未有主動報告接觸史,上周三遭警方調查。警方提醒對於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及時報備、隱瞞行程、隱瞞接觸史的,將嚴肅依法查處。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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