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墮斃 大潭電廠疏忽或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桃園市台電大潭電廠8號燃氣機組在上月外牆鷹架倒塌令6人受傷之後,於周三有一名工人從7米高摔落身亡。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在周四發現廠商擅自拆除施工架下方防護網,將會對涉事公司或承包商最高罰款1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9萬港元),涉事負責人最高罰款30萬元(約7.8萬港元)。
北區職安中心表示,大潭電廠8號機組工業安全意外頻生,初步發現承包商施工作業不符標準流程,雖然該名范姓工人身穿安全帶設備,但現場疑無法吊掛安全索;加上下方防護網被拆除,導致他直接從高空墮地身亡。
該部門認為,承包商對施工管理不到位,現已針對8號機超過兩米以上的作業要求全面停工。
部分工程停工
當局強調今次事故原因仍然調查,待承包商提出復工改善計劃後,再由專家審查通過,才准逐步復工。另外因涉及業務過失致死部分,將由地檢署釐清刑事責任。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