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內地禁金銀箔粉 用於生產食品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衞健委、海關總署周二聯合制訂並發布新規定,明確規定金銀箔粉不能夠用於食品生產經營,並禁止包括網絡平台宣傳或銷售含金銀箔粉的食品;有關規定自發布當天起實施。
《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明確指出金銀箔粉不屬於食品添加劑,也不是食品原料,要求食品生產商、食用農產品銷售商、餐飲服務供應商不得採購使用金銀箔粉,不得採購、生產或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食品進口商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金銀箔粉。
禁宣傳可食用或保健
此外,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應該檢查食品經營行為及訊息,禁止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若發現上述行為,應該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監管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應該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
食品廣告不得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不得宣傳食品中添加金銀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效,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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