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奪命事故 被告質疑證據無效
【本報綜合報道】台鐵太魯閣列車事故去年釀成49人死亡,花蓮地方法院昨日續審花蓮工務段主辦工程人員潘堂益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潘在庭上透過律師主張運安會的調查資料不應該作為證據,極力撇清責任,此舉惹怒死者家屬,痛批「這些人就算死50次,也不足以換回49條人命」。
運安會今年5月公布調查報告,揭露事故中相關單位出現多項缺失,並就此提出改正建議。潘堂益透過律師主張,認為調查者沒有司法人員身份,在沒有司法證據力的基礎上,如何辯論都是枉然。他稱自己對事故很難過,但否認同意地盤主任李義祥連假施工一事,強調自己有明確告知,而邊坡護欄部分,當初因設計單位認為不需要,因此沒有編列經費,極力撇清責任歸屬並企圖脫罪。
死者家屬怒轟拒認錯
陳姓死者家屬批評,潘至今否認自己的錯誤行為,但種種證據都明確證實台鐵與他都不能置身事外。「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稱,潘輕描淡寫的說「難過」真令人生氣,民眾只要稍微了解事件脈絡,就會發現事故與台鐵的不作為環環相扣,認為潘與李應該展現認錯態度,讓死者家屬放下對他們的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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