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4.9億偽鈔案 上訴維持原判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公安前年在黑龍江省海林市破獲涉額4.2億元人民幣(約4.9億港元)偽造假鈔案件,14名犯人去年7月2日被判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部分人提出上訴。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四至上周五審理上訴,裁定維持原判。
14人涉案 4人囚終身
案情指,陳×秋、蔡×供及范×洲2019年打算成立公司,之後再與多人合作,在公司租賃場地合謀印製假鈔。該組織分工極為仔細,有人負責印製、監督、運送油墨、以及為印製假幣機器設備訂購零件等。其中,犯人劉×仔更在印製假鈔期間容留他人吸毒。
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判處陳×秋、蔡×供、鄭×及劉×仔無期徒刑,另外10名同黨獲判5年至15年有期徒刑;陳×秋、蔡×供、鄭×及劉×仔上訴。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聽取上訴人、被告人最後陳述,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裁定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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