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夫興訟追債 法院證妻串通債仔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周二報道,浙江省杭州市一名張姓男債主早年因非法拘禁罪成獲刑,出獄後未能聯絡妻子,至去年開始入稟法院,要求一名董姓男債仔還款15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75.2萬港元)及利息。惟張男妻子在庭上聲稱代丈夫收債,卻被指與董男有染。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裁定,張男妻子與董男惡意串通,虛構事實,判兩人罰款10萬元(約11.6萬港元)。
借款額逾175萬
張男2016年與董男簽訂借款合約,其借款金額已經達151萬元。他2019年與羅姓女子結婚,不久因罪成入獄,期間一直由對方幫忙收債。惟雙方感情惡化,獲釋後一直聯絡不上對方。他去年開始追討董男欠款,詎料董男在庭上拿出由羅女發出的收條。羅女作供時否認自己與董男存在不當關係,重申自己由2019年開始,收到董男現金。
妻被揭供虛假收條
法院查明羅女所提交的存款回單,其中兩筆款項正是來自羅女及其兒子的定期存款本息,因此裁定董男與羅女虛構董男向張男歸還現金90萬(約104.4萬港元)及現金去向等事實,並就此提交虛假收條等證據,所以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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