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涉違法在台經營 起訴3人
【本報綜合報道】百度旗下大陸影視平台愛奇藝涉嫌未經台灣的經濟部許可,在台灣設立兩間企業經營業務,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台北士林地檢署周二提訴,要求沒收涉案在台企業3名高層員工工資,金額高達4,253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124萬港元)。
指為陸企當代理人
起訴書指,北京愛奇藝2015年在台灣設立歐銻銻娛樂,其營運方向及員工獎懲均由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核可。台灣的調查局2017年核查歐銻銻時,愛奇藝切斷與歐銻銻之間關係。至2020年,涉案在台代理人再按北京愛奇藝指示成立斯翠明公司,繼續經營愛奇藝在台業務。
地檢署根據斯翠明公司員工證供及電郵紀錄,確定北京愛奇藝對歐銻銻和斯翠明公司有實際控制,並查出北京愛奇藝曾經透過香港奇藝公司向代理人匯款。檢方提出沒收歐銻銻娛樂負責人范立達、財務主管趙善真及高級副總裁楊鳴(香港奇藝公司在台辦事處負責人)2015年至2020年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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