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空軍上尉侵佔2.2萬公款 判囚5年

【本報綜合報道】花蓮縣一名空軍上尉在2018年10月工作期間,涉嫌侵佔軍方支付給廠商的8.4萬元新台幣(約2.2萬港元)款項。
廠商追討才請親友匯款
台灣最高法院依現役軍人侵佔公有財物罪判囚他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兩年,全案定讞。
案情指,邱姓上尉在4年前負責辦理「花蓮機場禁限建管制範圍地籍圖套繪」,委託廠商處理有關工作。之後他簽辦計劃申請借款支付工作費用,有關部門匯款到他的戶口,他藉故不支付款項給廠商,廠商前年7月發函追討,邱男才請親友匯款給廠商。
法院二審考量邱男坦承侵佔犯行,且犯罪所得已匯付予應收款人,遂作出上述判決。邱男上訴此案,遭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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