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服刑廿載獲重審 73歲男免除監視

楊徐邱獲得解除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楊徐邱獲得解除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楊徐邱獲得解除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一名曾經被判緩期執行死刑的男子在服刑逾20年後,其涉及的殺人案再審被發回重審,前年12月獲釋,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三宣布,解除該名男子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涉強姦未遂後殺人
案情指,73歲的楊徐邱1993年被指涉嫌強姦未遂後殺人遭拘捕,翌年被判處死刑但緩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再度審查此案,認為原審判決楊徐邱故意殺人事實不清且證據不足。雲南高院前年6月撤銷原判,發回大理州中院重審。惟案件被發回重審兩年,他的監視居住亦隨之被不斷地延長。
楊徐邱的兒子表示,父親服刑多年及經過多次減刑後,本該前年12月服刑完畢,卻因為大理州中院在重審過程決定對他採取強制措施,且久未開庭,導致父親一直被監視居住。大理州中院上周三表示,因楊徐邱目前的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遂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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