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熔槍燙幼園生 女教師判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傳媒上周六報道,江蘇省淮安市一名幼兒園女教師於去年4月上課期間,竟利用加熱過的熱熔槍燙傷多名學童的手背。案件其後經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審查,該名女教師因犯虐待看護人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並禁止在刑罰執行期間及執行完畢日期起3年內從事未成年人教育看護工作。
幼園聘請無資格教師
淮陰區人民法院近日召開未成年人保護新聞發布會時介紹案情指,該名戴姓女子在前年7月從教師進修學校畢業,但沒有教師資格證。同年9月,涉事私立幼兒園因缺老師,於是聘請沒有資格證的戴女任教。戴女任職期間,利用熱熔槍懲罰不聽從管教的學生,令學生手上出現傷痕。
法院指出,受傷學生年齡均在4歲左右,戴女行為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嚴重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為保護兒童權益,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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