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殘疾女童遭輪姦 屢不立案

燕燕(前)於事發後曾嘗試自殺,現無法正常回校。 燕燕(前)於事發後曾嘗試自殺,現無法正常回校。
燕燕(前)於事發後曾嘗試自殺,現無法正常回校。
甘肅民眾舉報 輿論關注終批准逮捕
甘肅省臨夏市一名12歲殘疾女孩去年遭3名男子強姦,報案後警方一直無立案,引起社會輿論。繼市公安局周二刑事拘留涉案者,臨夏州及市紀委監委成立調查組調查相關人士後,市人民檢察院昨日批准逮捕疑犯。
內地傳媒周一發現一封舉報信,內容指化名燕燕的女童去年7月30日,被數名在網上認識的人以到公園遊玩為借口,駕車到其居住地馬家堡鎮接走。家人眼見天黑不見女童回家後報警,翌日與民警在臨夏市尋回事主。惟被問及為何不回家及不聽手機來電時,燕燕哭訴被男子騙到臨夏市強姦,令她不敢回家。
親戚指女童事後曾自殺
舉報人馬先生表示,其姪女燕燕事發後曾經出現自殺行為,現時無法正常回校上課。他在舉報信指家屬報案後,涉案男子由臨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帶回訊問,但市公安局同年8月6日在發出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稱,該局經審查後認為沒有發生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燕燕家屬對此並不認可,同時申請覆核。
臨夏市公安局約一個月後發出《刑事覆核決定書》,稱審查後認為《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原有決定。燕燕最終實名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覆核,臨夏州公安局同年11月17日表示,臨夏市公安局《刑事覆核決定書》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
家屬今年初得悉,案件以「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立案,但案件交到臨夏市檢察院,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決定對疑犯不予逮捕,並辦理取保候審。有內地律師指,14歲以下女孩的心智尚未成熟,若疑犯明知對方未滿14歲而與其發生性行為,不論女孩是否願意,應當以強姦罪定罪處罰。本報綜合報道
市公安局曾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市公安局曾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
市公安局曾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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