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街頭隨機殺人 上訴維持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2020年3月發生街頭隨機殺人案,一名王姓男子當街持刀捅死一名林姓電單車司機,事後辯稱因與妻子吵架後心情不佳,加上患精神病忘記吃藥所致。台北地方法院對被告一審判死,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為判處終身監禁。檢察官提出上訴,台灣最高法院周四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稱心情不佳 忘服精神病藥
林男當年開車途經新店區時,突遭王男從背後持刀襲擊,前者因左心室刀傷導致出血性休克,送院搶救後不治。法院二審並認定,王行兇時有足夠辨識能力,不適用刑法不罰或減刑規定,但他自首符合減刑,遂由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案件經檢方提上訴,台灣最高法院駁回。有關死者父母提告索償部分,法官審理後,扣除死者父母已經領取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判處王男賠償1,600萬元新台幣(約43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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