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挖14座古墓 3男囚9年至11年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3名民眾早年到江蘇省蘇州市合謀盜取商周代至清代的14座古墓,內地傳媒周四報道,他們涉嫌盜掘古墓葬罪被虎丘法院判囚9年至11年3個月。其中一名汪姓男子上訴,蘇州市中院日前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挖出文物再銷贓
2017年1月,蘇州市橫山一名護林員巡邏時發現一個盜墓洞。警方調查發現該 盜墓洞直徑2米、深6.4米,達到墓葬底部,有黑色木炭和墓穴石塊被挖出,盜掘對墓葬本體造成嚴重破壞。經調查,多名涉案男子來自浙江省,他們多次在蘇州市虎丘區何山、橫山、觀山等地盜掘古墓。
警方表示,上述3人將盜掘到瑪瑙手鐲、玉簪、斷劍等文物交他人銷贓,造成文物丟失、損毀。法院作出判決後,公訴機關認為他們的行為亦損害公共利益,另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他們賠償逾8萬元人民幣(約9.5萬港元),用作被盜墓葬的鑑定、修復、維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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