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特勤私煙案 辯方指政治案件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國安局特勤人員私煙案一審,前少校軍官吳宗憲及張恒嘉依貪污罪分別重判10年多。上訴後由於兩人出境管制將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日前開庭審理。吳的律師稱本案是政治案件,法官應該獨立審判;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再訂時間開庭。
一審重判囚10年以上
當地傳媒周一報道,吳宗憲及張恒嘉3年前利用總統專機出訪的機會夾帶9,793條私煙,兩人一審分別被判10年4月及10年2月。案發後兩人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和出海,但期限下月2日屆滿。
高院開庭訊問,吳宗憲和張恒嘉對是否延長出境出海沒有意見,檢察官主張兩人有逃亡之虞,有繼續境管必要。吳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希望法官妥速審判,且本案是「政治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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